利害關係人互動

台灣浩鼎永續發展執行委員會匯整各部門的永續事務內容與意見後,參考「AA1000 SES 利害關係人議合標準」及生技產業同業經驗,根據依賴性、責任性、影響力、多元觀點、關注張力等,鑑別出台灣浩鼎主要利害關係人為:股東/投資人/券商、政府機關、供應商、員工、醫療院所(醫療人員)、公協會、學研機構與銀行八類。透過公開不記名問卷調查、訪談和平日互動、觀察所得,了解他們對本公司的期許及對永續發展的關注議題,除了適時回應外,並以此做為推動企業永續發展參考。台灣浩鼎永續發展執行委員會每年並定期將與利害關係人議合結果於年度永續報告書內,呈報永續發展委員會與後續董事會。

利害關係人對公司的意義

關注財務、經濟績效,重視台灣浩鼎營運策略與永續發展之利害關係人。

關注議題

  • 產品研發創新
  • 經濟績效
  • 臨床試驗及後續開發
  • 資訊揭露

溝通管道 / 頻率

  • 每年召開股東會議
  • 定期公告財務報表/年報
  • 不定期召開法說會暨新聞發布會
  • 依主管機關規定公告重大訊息
  • 官網重大訊息即時揭露
  • 社群媒體平台溝通(LinkedIn、X.com、Bluesky)

投資人關係窗口/公共事務處處長電子信箱: info@obipharm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