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

梁賡義 博士​

董事長

王慧君 博士

董事兼執行長

曾達夢 大律師

董事

丁琬芳 女士

董事

李世仁 博士

獨立董事

邱欽庭 先生

獨立董事

CHEN, TAI-TSANG 博士

獨立董事

董事會組織及職責

台灣浩鼎董事會是由七位在新藥研發、生物統計、法律、國貿、財會等在各專業領域卓然有成的董事所組成,具備深厚經驗、宏觀視野與國際觀,能洞察時勢,以確保公司營運方向和水準。 
在董事長領導下,台灣浩鼎董事會以「正直、誠信、社會責任」為核心,負責輔導、監督和評量公司經營團隊及各部門有效運作;內部強調依法治理、並以最高倫理道德標準自我檢視,成立審計暨風險管理、薪資報酬暨提名、永續發展等各功能委員會及稽核室,以落實內部控制制度;外求財務透明、重要資訊即時揭露、以維護投資人權益,並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另,每三年一次的董事會外部績效評估,最近一次委託外部機構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針對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進行董事會績效評估,該機構及執行專家與本公司無業務往來具備獨立性。該機構之董事會績效評估係涵蓋 分別就 董事會之組成、指導、授權、監督、溝通、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董事會之自律暨其他等共八大項構面。評估方式係以問卷、公司自評,該協會書面審閱本公司提供評估 所需檢視 之相關文件,於2025年2月10日實地訪評本公司董事長、獨立董事及營運長等人,藉由評估過程的互動與分享協助本公司精進。於2025年2月20日提出董事會績效評估報告,本公司已於2025年3月10日董事會報告評估結果。該機構總評、建議事項及本公司未來改善計畫如下附檔。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1. 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定期與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委員溝通稽核報告結果,並於每季的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會議中作內部稽核報告,若有特殊狀況時,亦會即時向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委員報告。當年度並無上述特殊狀況。本公司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狀況良好。
  2. 本公司簽證會計師於每季向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會議中報告財務報表查核結果以及其他相關法令要求之溝通事項,若有特殊狀況時,亦會即時向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委員報告,當年度並無上述特殊狀況。本公司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與簽證會計師溝通狀況良好。 

董事會成員之接班計畫及運作

(1) 本公司「公司章程」明定董事之選舉全面採候選人提名制度,並依「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董事選舉辦法」規範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並就公司本身運作、營運模式與發展需求制訂多元化目標,包括但不限於基本條件與價值、專業知識技能等兩大面向之標準。

(2) 本公司持續推動董事接班計畫,並將以下列標準建置候選人資料庫:

  • 具誠信、責任感、創新思維及決策能力,符合公司核心價值,及具備有助於公司經營管理的專業知識與技能。
  • 具有與公司業務相關的產業經驗。
  • 能促進董事會協同合作、並符合公司長期策略需求。

董事會成員宜有至少一席女性董事,並確保整體董事會專長涵蓋新藥研發、生物統計、法律、專利、國際貿易、財務及會計等專業領域。候選人甄選過程皆須符合資格審查與相關規範,以確保在席次異動時,能有效鑑別合適的遞補人選。

(3) 本公司亦制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評估項目包括公司目標掌握、職責認知、營運參與、內部溝通、專業進修、內部控制及意見表述等,以確保董事會運作有效,並據以評定董事績效,作為未來遴選的重要依據。

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計畫及運作情形

公司已建立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規劃機制,針對各職務訂定可於不同時程接任之接班人選,包括可立即接任、1至2年內、3年及5年期之接班梯隊。各重要管理階層定期與可立即接任及1至2年內接任之潛力人選共同討論公司策略與發展計畫,以確保營運延續性與領導穩定性。接班規劃亦由公司重要管理階層於年度策略共識營中共同檢視與討論,培訓機制設計上,安排潛力接班人見習亦搭配管理發展課程,藉以加強其商業管理與經營管理能力,包括策略規劃、全球行銷、創新管理與新經濟等重要議題,以培育未來所需要的經營管理人才公司。將持續於每年度高階主管策略共識營中檢討及更新接班規劃,作為人才培育與組織永續的重要依據。

董事會決議事項

2026-03-09 第八屆第6次董事會決議事項
  1. 通過本公司民國114年度決算表冊案。
  2. 通過本公司民國114年度虧損撥補案。
  3. 通過民國114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承認案。
  4. 通過因應子公司「鼎晉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全面改選,擬指派本公司派任鼎晉之法人董事代表兩席參與改選。
  5. 通過因應轉投資「圓祥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全面改選,擬指派本公司派任圓祥之法人董事代表兩席參與改選。
  6. 通過修訂本公司「核決權限表」案。
  7. 通過修訂「印鑑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案。
  8. 通過修訂「薪工循環」部分條文案。
  9. 通過本公司115年基層員工範圍定義案。
  10. 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1. 通過訂定受理股東提案期間暨處所。
  12. 通過訂定民國115年股東常會日期、地點及會議事項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