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浩鼎以GRI 準則所列各考量面為蒐集永續議題基礎,依循GRI Standards 2021 重大性鑑別四階段流程,以「相關方關注度」及「衝擊程度」過半者,做為評價主題重大性的指標。本公司以問卷調查方式,了解利害關係人關注公司的議題及各議題對其造成的衝擊程度;另一方面,由高階主管評估各議題對公司的衝擊及影響,以了解各議題對外部經濟、環境、人群的實際與潛在衝擊重大程度。2025年經由此一流程,彙整25個永續議題,透過內部會議及與各利害關係人對應之部門審核,整理、分析,鑑別出重大主題。未來本公司仍將秉此原則,持續與利害關係人溝通,並逐年檢視重大主題,以確認永續報告書如實反映各重大主題對利害關係人及公司的衝擊程度及範圍。
永續議題分析
本公司參考各部門及同業的經驗以及外部專家的觀點,針對 25 項永續議題個別分析其對經濟、環境及人群(包含人權)的各種衝擊,包括正面與負面衝擊,實際與潛在衝擊,撰寫衝擊描述。針對這些重大主題,本公司蒐集 2025年符合利害關係人關注之重要資訊與績效,充分揭露於本報告書,並將持續加強管理。
| 正面衝擊評量標準 | |
| 衝擊程度 (可評1~5) | 發生可能性 (可評1~5) |
| 低度(1):衝擊較低,包含:經濟價值不明顯、受到衝擊的人數少、對環境與自然資源的影響範圍小,如:對公司少數個人帶來好處
中度(3):衝擊程度普通,包含:經濟價值明顯但一般、受到衝擊的人數中等、對環境與自然資源的影響範圍中等,如:對公司大部分人員都帶來好處 高度(5):衝擊非常顯著,包含:經濟價值明顯且高、受到衝擊的人數多、對環境與自然資源的影響範圍大,如:對鄰近社區/社會帶來好處,或有助於公司的永續發展 |
低度(1):公司計畫推動相關工作,但尚未編列預算、未指派負責人員
中度(3):公司過去三年有落實或推動相關工作,未來應會持續執行,但有不確定性;或公司計畫推動相關工作,且已編列預算、指派負責人員 高度(5):公司過去三年皆持續落實或推動相關工作,未來也確認會繼續執行 |
| 負面衝擊評量標準 | |||
| 衝擊程度 | 發生可能性(機率或頻率擇一) | ||
| 規模與範疇 (可評1~5) | 災難性 (可評1~5) | 發生機率 (可評1~5) | 發生頻率 (可評1~5) |
| 低度(1):衝擊較低或不嚴重(幾乎無衝擊),如:影響少數人的權益
中度(3):經濟損失明顯但一般、受影響的人數不多或環境破壞程度中等,如:造成社區的交通壅塞 高度(5):經濟損失明顯且高、受影響的人數多或環境破壞程度高,如:對鄰近地區的環境造成汙染 |
低度(1):衝擊造成的傷害可完全透過管理措施補救或抵消,如:可給予補休假的補償
中度(3):可透過補救措施抵消或改善部分衝擊產生的傷害,如:避免物流車於上下班時間進出倉庫 高度(5):難以補救或抵消衝擊所產生的傷害,如:對環境造成的汙染、對商譽的損害 |
低度(1):未來發生可能性偏低,如:發生機率小於10%
中度(3):未來發生可能性普通,如:發生機率介於10%~50% 高度(5):未來發生可能性偏高,如:發生機率大於50% |
低度(1):為偶然事件,如:僅發生一次
中度(3):發生次數不算頻繁,但過去皆有相關事件發生,如:曾發生兩次 高度(5):每年皆發生,或一年多次,如:曾發生三次 (含) 以上 |
永續議題邊界
台灣浩鼎從價值鏈切入,分析各永續議題衝擊範圍,一方面了解永續議題與價值鏈相互影響的程度;另一方面,藉此檢視仍需加強的環節,期望未來價值鏈分析能進一步擴展至全面,以提升公司價值,降低風險與負面影響。
台灣浩鼎目前各產品皆處於研發階段,尚未上市,故由生技新藥研發產業結構來檢視本公司價值鏈:台灣浩鼎公司主要營運業務為新藥研發,上游為藥物組成確定,下游則是藥品臨床試驗。本公司將價值鏈衝擊對象歸納為六類:上游衝擊對象為供應商、研發夥伴、政府,公司營運衝擊對象為台灣浩鼎、投資人、浩鼎員工,下游衝擊對象為臨床試驗委託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