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注於腫瘤治療的研發產品線

OBI 的核心價值在於提供更好的藥物治療給病患,除了開發期程在最前端的 Globo H 主動免疫抗癌新藥外,我們也積極為患者開發和提供一系列獨特的抗體藥物複合體 (ADCs) 藥物。我們的產品線包括一系列癌症標靶,例如 TROP2、Nectin-4、HER2 和其他潛在標靶。

我們的產品線概述如表列所示。

產品名稱

標的

適應症

研發階段

產品類型

產品名稱

OBI-992

標的:

TROP2

適應症:

實體腫瘤

研發階段:

第一期臨床試驗

產品類型:

抗體藥物複合體

OBI-992 是以 TROP2 為標靶所設計的抗體藥物複合體(Antibody Drug Conjugate; ADC)。OBI-992 是以高親水性的連接子(linker)將抗體和強效的 topoisomerase I 抑制劑相互鍵結,它在血液中維持安定;一旦與癌細胞表面的 TROP2 結合內吞,就會在癌細胞內釋放小分子藥物,毒殺癌細胞,達到抗癌目的。TROP2 在多種實體腫瘤都有高度表現,但是在正常組織的表現量非常低,因此被認為是極佳的癌症治療標的。OBI-992 具有獨特的抗原結合特性、高效的抗腫瘤活性、優異的藥物動力學表現,和良好的安全性。

相較於其他 TROP2 抗體藥物複合體,OBI-992 在多種動物模式中都展現卓越的藥效和穩定性。OBI-992出色的動物試驗結果在2025年2月發表於學術期刊 “Molecular Cancer Therapeutics” 並被選為當期的封面文章,而試管試驗的結果則在3月份發表於學術期刊“Scientific Reports”。

OBI-992 於2024年1月獲得美國FDA核准進行1/2 期臨床試驗 (ClinicalTrials.gov: NCT06480240)。目前正在美國和台灣 (OBI-992-001) 兩地積極收案,以評估OBI-992的安全性、藥物動力學、和初步療效。在前三個劑量群組中,尚未發現OBI-992的劑量限制毒性。

浩鼎生技於 2021年12月自博奧信公司授權引進 TROP2 抗體。

產品名稱

OBI-902

標的:

TROP2

適應症:

實體腫瘤

研發階段:

臨床前試驗

產品類型:

抗體藥物複合體

OBI-902 是新一代的 TROP2 靶向抗體藥物複合體,也是首款由 OBI 專有的技術平台 GlycOBI®,包含酵素技術 EndoSymeOBI® 以及連接子技術HYPrOBI™ 建構而成。OBI-902 的臨床前數據顯示,GlycOBI®平台能有效建構具有高均質性、高安定性、高抗腫瘤活性的抗體藥物複合體。與基準 TROP2 ADCs 相比,OBI-902 在多種癌症模型中都表現出優異的血液穩定性,較長的腫瘤暴露時間,和持久的抗腫瘤活性。在猴子的重複劑量毒性研究中也顯示了 OBI-902 良好的安全性。台灣浩鼎將在 2025 美國癌症學會年會以兩篇海報論文展示OBI-902的研究成果。

OBI-902 於2025年4月獲得美國FDA核准進行1/2 期臨床試驗。

產品名稱

OBI-904

標的:

Nectin-4

適應症:

實體腫瘤

研發階段:

臨床前試驗

產品類型:

抗體藥物複合體

OBI-904 為一抗體藥物複合體,它的組成包含細胞黏附蛋白4 (Nectin-4) 專一性單株抗體,透過 OBI 專利的 GlycOBI® 平台,將其與強效的 topoisomerase I 抑制劑進行鍵結而成;是浩鼎自行開發的新穎、具潛力的最佳 (First-in-class) Nectin-4 醣鍵結抗體藥物複合體,將適用於具 Nectin-4 表達的多種癌症治療。

產品名稱

OBI-201

標的:

TROP2 x HER2

適應症:

Undisclosed

研發階段:

臨床前試驗

產品類型:

BsADC

OBI-201 是一種 TROP2 × HER2 雙特異性抗體藥物複合體(ADC),利用 OBI GlycOBI® ADC 技術所研發而來,該技術採用了具有雙功能的酵素EndoSymeOBI® 以及創新的連接子技術 HYPrOBI™,將其與強效的 topoisomerase I 抑制劑exatecan進行鍵結而成。OBI-201相比於單專一性的TROP2 或 HER2 ADC具有多項優勢。通過同時結合兩種抗原,OBI-201能覆蓋更廣泛的腫瘤類型,特別適用於HER2或Trop2表達異質性高或低表達的癌症。雙重靶向可增強對腫瘤細胞的選擇性、結合強度和內化效率,從而提高小分子藥物的遞送效率,同時有望減少對正常組織的副作用。此外,當腫瘤細胞降低某一靶點表現量以逃避治療時,OBI-201仍可保持療效,有助於克服抗藥性。在抗原表達不均的癌細胞中,它還能實現更均勻的藥物分佈。同時靶向HER2和TROP2 可能通過多條信號通路產生協同抗腫瘤作用。這些綜合優勢有望帶來比單一靶向抗體藥物複合體更好的療效和更持久的反應。

產品名稱

雙抗/多載荷 ADC

標的:

Undisclosed

適應症:

Undisclosed

研發階段:

新藥探索

產品類型:

雙特異性抗體藥物複合體

雙特異性抗體藥物複合體已經成為對抗癌症具有新希望的療法。OBI持續研發新靶向的雙特異性抗體藥物複合體增加產品線的多樣性。透過同時靶向雙抗原,這種治療方法可以克服由於單個靶向抗原的低下表現或突變而產生的抗性機制。這種更廣泛的靶向方法不僅增強了特異性,而且有望提高療效,同時減少毒性,從而擴大了可以從這些治療中受益的患者人群。OBI 的雙特異性抗體藥物複合體是利用 OBI 專有的 GlycOBI® 平台開發而來,代表了 OBI 在這個領域的領先發展。

產品名稱

OBI-833

標的:

Globo H

適應症:

非小細胞肺癌

研發階段:

第二期臨床試驗

產品類型:

主動免疫抗癌新藥

OBI-833 是一種新型主動癌症免疫療法,針對腫瘤表面聚醣抗原 Globo H。它的作用是將 Globo H 與載體蛋白白喉毒素 CRM197 連接起來。進入體內後,它會刺激免疫細胞產生針對 Globo H 的抗體進而治療癌症。

產品名稱

OBI-3424

標的:

AKR1C3

適應症:

肝癌和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研發階段:

第二期臨床試驗

產品類型:

前驅型藥物

OBI-3424 為首創前驅型小分子新藥﹐它會選擇性作用在 AKR1C3 醛酮還原酶過度表現的多種癌症上;已獲得美國 FDA 核准用於治療肝細胞癌(HCC)及急性淋巴性白血病(ALL)的孤兒藥資格。肝癌和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NCT03592264) 的臨床試驗進行中,並正與深圳艾欣达伟* (CTR20201915) 及 SWOG 癌症研究組織 (NCT04315324) 合作進行中。

* OBI於2017年從Threshold Pharmaceuticals, Inc.獲得 OBI-3424 的全球權利(中國、香港、澳門、台灣、日本、韓國、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土耳其和印度除外;由深圳艾欣达伟擁有,代號AST-3424)。

擴展取得聲明

關於擴展取得的立場聲明

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連同其百分之百持股子公司 OBI Pharma USA, Inc.,下稱「浩鼎生技」)是一家臨床階段的生技公司,致力於開發安全有效的產品,用於醫療需求未得到滿足的腫瘤學領域。我們的目標是透過參與臨床試驗和擴展取得計劃,提供未經批准產品(研究用產品)之使用。當主要目的是治療嚴重的、危及生命的疾病時,擴展取得計劃允許在臨床試驗之外使用研究用產品。

若無法選擇臨床試驗,且患者已經用盡了所有可用的治療方案,監管機構/衛生主管機關可能會允許我們向主治醫師提供預先批准之研究用產品。這種預先批准之研究用產品於個人使用通常被稱為「擴展取得」或「恩慈使用」,但也可以使用其他名稱。浩鼎生技通常將這些請求稱為「擴展取得」。

浩鼎生技承諾在以下情況透過擴展取得途徑來提供我們的未經批准上市之產品(研究用產品):

  • 患者病情嚴重或危及生命,
  • 患者已用盡其所能夠耐受之所有其他經批准之治療方案,並且
  • 患者沒有資格參加現有之臨床試驗。

在以下情況下,可以獲得研究用產品:

  • 研究用產品正在臨床試驗中積極使用,但尚未在相關管轄當局獲得批准用於該適應症,
  • 有關於研究用產品和適應症具足夠臨床數據,可預期治療之任何潛在益處可能超過對患者之任何潛在風險,
  • 有足夠之數據允許為患者選擇合適之劑量水準,
  • 有足夠之產品供應來支援正在進行之臨床試驗和擴展取得請求,以及
  • 擴展取得請求不會損害正在進行之臨床試驗完整性或延遲監管備案。

倘若(i)臨床數據顯示不利利益風險狀況,(ii)供應中斷,或(iii)監管機關要求暫停,浩鼎生技可能停止為個別患者或專案提供擴展取得的藥物。

 

我們與主治醫生的合作夥伴關係:

主治醫師全權負責監督患者的治療和安全。醫生還全權負責在使用前獲得衛生主管當局和醫療機構審查委員會的批准以及患者的同意。

 

瞭解更多資訊:

如果您是一名醫生,有興趣瞭解更多關於我們的研究用產品或參與我們的臨床試驗的資訊,請向 expandedaccess@obipharma.com 提交請求。我們預計會在 5 個工作日內確認收到發送到此電子郵件的請求。

如果您是有興趣使用我們的研究用產品的患者,請諮詢您的醫生。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聯繫 expandedaccess@obipharma.com。您還可以訪問 www.clinicaltrials.gov 以瞭解有關正在進行的臨床試驗的更多資訊。

免責聲明:現有計劃並未保證在所有司法管轄區均可行。不同司法管轄區存在各種監管機制來提供新藥早期取得,因此,不同司法管轄區的新藥早期取得情況可能會有所不同。任何新藥早期取得的途徑都必須始終遵守適用的特定司法管轄區的法律和法規,包括研究用產品的進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