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組織及職責
台灣浩鼎董事會是由七位在新藥研發、生物統計、法律、國貿、財會等在各專業領域卓然有成的董事所組成,具備深厚經驗、宏觀視野與國際觀,能洞察時勢,以確保公司營運方向和水準。
在董事長領導下,台灣浩鼎董事會以「正直、誠信、社會責任」為核心,負責輔導、監督和評量公司經營團隊及各部門有效運作;內部強調依法治理、並以最高倫理道德標準自我檢視,成立審計暨風險管理、薪資報酬暨提名、永續發展等各功能委員會及稽核室,以落實內部控制制度;外求財務透明、重要資訊即時揭露、以維護投資人權益,並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另,每三年一次的董事會外部績效評估,最近一次委託外部機構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針對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進行董事會績效評估,該機構及執行專家與本公司無業務往來具備獨立性。該機構之董事會績效評估係涵蓋 分別就 董事會之組成、指導、授權、監督、溝通、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董事會之自律暨其他等共八大項構面。評估方式係以問卷、公司自評,該協會書面審閱本公司提供評估 所需檢視 之相關文件,於2025年2月10日實地訪評本公司董事長、獨立董事及營運長等人,藉由評估過程的互動與分享協助本公司精進。於2025年2月20日提出董事會績效評估報告,本公司已於2025年3月10日董事會報告評估結果。該機構總評、建議事項及本公司未來改善計畫如下附檔。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 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定期與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委員溝通稽核報告結果,並於每季的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會議中作內部稽核報告,若有特殊狀況時,亦會即時向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委員報告。當年度並無上述特殊狀況。本公司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狀況良好。
- 本公司簽證會計師於每季向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會議中報告財務報表查核結果以及其他相關法令要求之溝通事項,若有特殊狀況時,亦會即時向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委員報告,當年度並無上述特殊狀況。本公司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與簽證會計師溝通狀況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