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一一○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事宜

1. 股東會決議日:110/07/16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獨立董事         李世仁
董事         閻雲 (盛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董事         陳志全 (盛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營業項目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股東常會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