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董事會組織及職責
台灣浩鼎董事會是由七位國際級新藥研發、醫學、法學、國貿、會計等在各專業領域卓然有成的董事所組成,不但經驗嫻熟、學養豐富,並具國際觀,視野恢弘、能洞察時勢,以確保公司營運方向和水準。
在董事長張念慈領導下,台灣浩鼎董事會以「正直、誠信、社會責任」為核心,負責輔導、監督和評量公司經營團隊及各部門有效運作;內求公司治理一切合於法規、並以最高倫理道德標準自我檢視,成立審計、薪酬等各功能委員會及稽核室,以落實內部控制制度;外求財務透明、重要資訊即時揭露、以維護投資人權益,並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一)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定期與審計委員會委員溝通稽核報告結果,並於每季的審計委員會會議中作內部稽核報告,若有特殊狀況時,亦會即時向審計委員會委員報告。當年度並無上述特殊狀況。本公司審計委員會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狀況良好。
(二)本公司簽證會計師於每半年度及年度向審計委員會會議中報告財務報表查核結果以及其他相關法令要求之溝通事項,若有特殊狀況時,亦會即時向審計委員會委員報告,當年度並無上述特殊狀況。本公司審計委員會與簽證會計師溝通狀況良好。
如欲詳知成員,請參考董事會頁面
審計委員會
放眼今日公司治理之國際趨勢,董事會的專業功能日益受到重視,為健全公司治理制度,提升競爭力,並符合政府對公開發行公司之規範,本公司特於董事會之下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外部委員出任成員,藉其財務、會計、法律、智財、研究等專業分工及獨立超然立場,負責監督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公司內控合法性和有效實施、管控公司存在或潛在之風險。並協助董事會決策。
• 馮震宇
• 王泰昌
薪酬委員會
鑑於薪酬制度為公司治理與風險管理的重要一環,且政府已立法規範上市櫃公司應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台灣浩鼎依相關規定,在董事會下設置「薪酬委員會」,由外部委員出任成員,以其專業、客觀立場,評估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政策及制度,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供其決策參考。
• 馮震宇
• 王泰昌
• 李世仁
併購特別委員會
為針對潛在併購計畫與交易之公平性、合理性進行審議,台灣浩鼎依相關規定,在董事會下設置「併購特別委員會」,由外部委員出任成員,以其專業、客觀立場,將審議結果提報董事會及股東會。但依企業併購法規定無需召開股東會決議併購事項者,得不提報股東會。
• 馮震宇
• 王泰昌
2019-04-19 第五屆第十九次董事會決議事項
- 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 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 通過修訂本公司「核准權限表」部分條文案。
- 通過補充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 通過補充民國108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
- 通過本公司現金增資員工認股名冊提案。
2019-03-08 第五屆第十八次董事會決議事項
- 通過本公司民國107年度決算表冊案。
- 通過本公司民國107年度虧損撥補案。
- 通過訂定本公司庫藏股註銷之減資基準日。
- 通過本公司配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調整更換簽證會計師。
- 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 修正後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部分條文案。
- 修正後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 通過本公司民國108年度營運計劃。
- 通過改選本公司第六屆董事七席(含獨立董事三席)。
- 通過董事會提名之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 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 通過受理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之提名期間、應選名額及受理處所。
- 通過訂定民國108年股東常會日期、地點及會議事項案。
- 通過民國107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承認案。
- 通過追認本公司改派代表人擔任子公司圓祥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一席。
- 通過審查本公司民國108年擬實施之薪資調整,以及本公司經理人民國108年度調薪提案。
- 通過本公司品保處暨供應鏈處副總經理人事提案。
- 修正後通過本公司研發處執行副總經理人事提案。
- 通過本公司人事提案。
- 通過追認圓祥子公司生技新藥處副總經理任命與薪資福利案。
- 通過追認圓祥子公司研發處處長游忠哲晉升案。
- 通過追認圓祥子公司總經理何正宏職稱調整案。
2018-11-30 第五屆第十七次董事會決議事項
- 修正後通過本公司擬辦理現金增資案。
- 通過本公司民國107年健全營運計畫書案。
2018-11-09 第五屆第十六次董事會決議事項
- 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 修正後通過稽核部門擬提出本公司民國108年度稽核計畫。
- 通過本公司民國108年預算案。
- 通過追認本公司增加指派代表人擔任子公司圓祥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一席。
- 通過本公司薪酬委員會民國108年之工作計畫提案。
- 通過審查本公司民國107年經理人年終獎金發放原則提案。
2018-08-10 第五屆第十五次董事會決議事項
- 通過本公司人事提案。
2018-06-27 第五屆第十四次董事會決議事項
- 通過追認台灣浩鼎澳洲子公司OBI Pharma Australia Pty Ltd之董事派任案。
- 通過董監事暨重要職員責任保險案(D&O Insurance)。
- 通過本公司人事提案。
2018-05-11 第五屆第十三次董事會決議事項
- 通過規劃辦理長期資金募集案,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或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 通過本公司配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調整更換簽證會計師。
- 通過補充民國107年股東常會日期、地點及會議事項案。
- 通過本公司於澳洲進行臨床實驗,並在當地申請澳洲政府所提供之研發補助,擬於澳洲設立全資子公司。
- 修正後通過本公司人事提案。
2018-04-20 第五屆第十二次董事會決議事項
- 通過本公司擬參與子公司圓祥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案。
- 通過本公司之子公司圓祥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任命與薪資福利案。
- 通過本公司之子公司圓祥公司研發處長任命與薪資福利案。
2018-03-09 第五屆第十一次董事會決議事項
- 通過本公司民國106年度決算表冊案。
- 通過本公司民國106年度虧損撥補案。
- 通過本公司民國107年度營運計劃。
- 通過本公司民國107年預算案。
- 通過修訂本公司「智慧財產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案。
- 通過修訂本公司「採購及付款循環」部分條文案。
- 通過修訂本公司「核決權限表」部分條文案。
- 通過本公司將導入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擬提報其可能影響之初步評估結果,並成立導入小組及擬訂導入計畫與時程表。
- 通過本公司擬擔任圓祥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法人董事並指派代表人。
- 通過訂定民國107年股東常會日期、地點及會議事項案。
- 通過民國106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承認案。
- 通過審查本公司民國107年擬實施之薪資調整,以及本公司經理人民國107年度調薪提案。
- 通過本公司人事升遷提案。
- 通過本公司人事異動提案。
2018-01-19 第五屆第十次董事會決議事項
- 通過修訂本公司「資訊循環」部分條文案。
- 通過員工執行認股權憑證換發普通股案。
- 通過民國107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第一次發行名冊提案。
2017-11-10 第五屆第九次董事會決議事項
- 通過修訂本公司「核決權限表」部分條文案。
- 通過稽核部門擬提出本公司民國107年度稽核計畫。
- 通過本公司薪酬委員會民國107年之工作計畫提案。
- 通過審查本公司民國106年經理人年終獎金發放原則提案。
- 通過本公司擬提民國106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第四次發行名冊提案。
- 通過本公司總經理配車租約到期續租提案。
2017-10-20 第五屆第八次董事會決議事項
- 通過本公司擬辦理發行新股受讓圓祥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事宜。
- 通過本公司會計主管異動案。
- 通過員工執行認股權憑證換發普通股案。
2017-08-11 第五屆第七次董事會決議事項
- 通過修訂本公司「核決權限表」部分條文案。
- 通過本公司財務暨會計主管及代理發言人異動案。
- 通過董監事暨重要職員責任保險案(D&O Insurance)。
- 通過員工執行認股權憑證換發普通股案。
- 通過為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訴請解任董事職務進行律師委任事宜。
- 通過本公司人事提案。
- 通過本公司擬提民國106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第三次發行名冊案。
2017-05-12 第五屆第六次董事會決議事項
- 決議通過修訂本公司『核決權限表』部分條文。
- 決議通過增加對OBI Pharma Limited之投資額度案。
- 決議通過員工執行認股權憑證換發普通股案。
- 決議修正通過本公司人事提案。
- 決議通過本公司民國106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第二次發行名冊案。
2017-03-30 第五屆第五次董事會決議事項
- 決議通過向Threshold Pharmaceuticals 取得OBI-3424授權案。
2017-03-09 第五屆第四次董事會決議事項
- 決議通過本公司民國105年度決算表冊案。
- 決議通過本公司民國105年度虧損撥補案。
- 決議通過民國106年度預算案。
- 決議通過本公司民國106年度營運計劃。
- 決議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
- 決議通過修訂本公司「核決權限表」部分條文。
- 決議通過修訂本公司「資訊循環」部分條文。
- 決議通過為因應《智慧財產權管理政策》制訂,擬修訂「研發循環」第五版。
- 決議追認浩鼎生物醫藥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之董事改派案。
- 決議通過本公司擬於新加坡開立瑞士銀行新加坡分行存款帳戶。
- 決議通過員工執行認股權憑證換發普通股案。
- 決議通過訂定民國106年股東常會日期、地點及會議事項案。
- 決議通過民國105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承認案。
- 決議通過修訂本公司「105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部分條文。
- 決議通過修訂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部分條文。
- 決議通過本公司民國105年經理人年終獎金發放原則提案。
- 決議通過本公司薪酬委員會民國106年之工作計畫提案。
- 決議通過本公司民國106年擬實施之薪資調整,以及本公司經理人民國106年度調薪及績效獎金案。
- 決議修正通過民國106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第一次發行名冊提案。
- 決議通過本公司人事升遷提案。
2016-11-11 第五屆第三次董事會決議事項
- 決議通過選舉副董事長案。
- 決議通過訂定「併購特別委員會組織規程」及「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修訂「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暨「採購及付款循環」部分條文案。
- 決議通過強化智慧財產管理並導入台灣智慧財產管理規範,擬增訂「智慧財產權管理政策」案。
- 決議追認本公司於玉山銀行貸款額度申請案。
- 決議通過員工執行認股權憑證換發普通股案。
- 決議通過稽核部門擬提出本公司民國106 年度稽核計畫。
- 決議追認本公司對壹週刊追加民事與刑事告訴案。
- 決議暫不於新加坡設立IP holding company子公司案。
- 決議修正通過訂定本公司民國105 年度第1 次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以及認股辦法,據此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案。
- 決議修正通過本公司人事提案。
- 決議通過本公司總經理薪資福利調整建議案。
臨時動議
- 決議修正通過本公司擬向潤雅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請購原料案。
2016-08-12 第五屆第二次董事會決議事項
- 決議通過授權總經理執行策略投資案。
- 決議通過OBI-858藥品製造合作案。
- 決議通過董監事暨重要職員責任保險案。
- 決議通過員工執行認股權憑證換發普通股案。
- 決議通過本公司人事聘任案。
2016-06-27 第五屆第一次董事會決議事項
- 推舉張念慈先生續任董事長
2016-05-13 第四屆第二十九次董事會決議事項
- 決議通過本公司民國105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表案。
- 決議修正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董事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智慧財產管理辦法』部份條文。
- 決議通過變更本公司買回股份目的案。
- 決議通過本公司辦理長期資金募集案。
- 決議通過對本公司董事Alpha公司要求行使歸入權案。
- 決議通過獨立董事候選人資格審核案。
- 決議通過提報股東常會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 決議通過補充民國105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案。
- 決議通過員工執行認股權憑證換發普通股案。
- 決議追認本公司對『壹週刊』之不實報導毀損本公司聲譽情事,提起刑法加重毀謗等罪之告訴及請求民事損害賠償案。
- 決議追認本公司對以『OBLie』名義於INSPIRE網站偽造刊登不實言論者,提起刑法加重毀謗等罪之告訴案。
- 決議追認本公司對以散布流言等操縱市場之不法行為者,提起違反證券交易法之刑事告發案。
- 決議通過本公司人事聘任案。
2016-03-25 第四屆第二十八次董事會決議事項
- 決議通過105年度營運計劃。
- 決議通過本公司民國104年度決算表冊案。
- 決議通過本公司民國104年度虧損撥補案。
- 決議通過本公司完成財務報告編製能力之自行評估,免訂定『公司提升自行編製財務報告能力計畫書』案。
- 決議修正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股東會議事規則』、『董事選舉辦法』、『核決權限表』,暨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
- 決議通過本公司2016年預算案。
- 決議通過提請股東會全面改選本公司第五屆董事(含獨立董事三席)案。
- 決議通過提名獨立董事案。
- 決議通過受理獨立董事侯選人提名案。
- 決議通過訂定本公司105年股東常會開會日期、地點及議程案。
- 決議通過重大爭議案之協商與法律策略。
- 決議通過104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承認案。
- 決議通過購買新實驗室案。
- 決議通過本公司薪酬委員會105年之工作計畫案。
- 決議通過本公司105年調薪及績效獎金案。
- 決議通過105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第一次發行名冊提案。
- 決議通過本公司特殊項貢獻奬金提案。
- 決議通過本公司人事晉升案。
2016-02-24 第四屆第二十七次董事會決議事項
- 決議通過為維護本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辦理第一次買回庫藏股案。
2016-01-22 第四屆第二十六次董事會決議事項
- 決議修正通過潤雅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業務(或製造)策略性合作夥伴案中特別委員會之功能及任務。
- 決議通過本公司與潤雅之業務(或製造)策略性合作事宜案。
- 決議通過本公司與潤雅之供應合約(supply agreement)案。
- 決議通過本公司向潤雅採購OBI-822原料案。
- 決議通過本公司與潤雅簽訂設備購買契約案。
- 決議通過員工執行認股權憑證換發普通股案。
2015-12-15 第四屆第二十五次董事會決議事項
- 決議修正後通過潤雅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業務(或製造)策略性合作夥伴案。
- 決議修正後通過授權董事長及總經理與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研擬詳細合作計畫後,另行提請董事會議決。
- 決議通過民國 99年、102年及104年之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部分條文修訂案。
- 決議通過修訂「核准權限表」部分條文案。
- 決議通過訂定本公司「申請暫停及恢復交易作業程序」案。
- 決議通過增訂「智慧財產管理辦法」,並修訂研發循環第四版。
- 決議通過本公司特殊貢獻獎勵辦法提案。
- 決議撤案本公司特殊貢獻獎金提案。
- 決議通過民國104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第四次發行名冊提案。
- 決議通過審查本公司民國104年經理人年終獎金發放原則提案。
2015-11-06 第四屆第二十四次董事會決議事項
- 決議通過本公司民國104年度第三季合併財務報表案。
- 決議此次撤案不予討論本公司修訂「研發循環」部份內容。
- 決議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核准權限表」、「銷售及收款循環」內新增『研發分析服務作業』案。
- 決議通過稽核部門提出本公司民國105年度稽核計畫。
- 決議通過員工執行認股權憑證換發普通股案。
- 決議新實驗室承租案授權總經理在此案之額度範圍內,可進行後續不同方案之評估暨相關簽約事宜。
- 決議通過民國104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第三次發行名冊提案。
- 決議通過人事異動案提案。
- 決議通過擬定特殊貢獻之經理人員離職獎金制度提案。
2015-08-04 第四屆第二十三次董事會決議事項
- 決議通過本公司民國104年度半年報案。
- 決議通過修訂『核決權限表』之主管權限及『研發循環』部分條文案。
- 決議通過董監事暨重要職員責任保險案。
- 決議通過員工執行認股權憑證換發普通股案。
- 決議通過民國104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第二次發行名冊提案。
- 決議通過本公司之孫公司浩鼎生物醫藥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亞太區業務發展資深處長任命與薪資福利案。
2015-07-20 第四屆第二十二次董事會決議事項
- 決議通過本公司擬移轉DIFICID(鼎腹欣)之權利予MERCK-TAIWAN BRANCH案。
2015-05-06 第四屆第二十一次董事會決議事項
- 決議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 決議通過『董事選舉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核決權限表』本次撤案不予討論。
- 決議通過追認本公司承租新辦公室租約案。
- 決議通過104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第一次發行名冊提案。決議通過104年度營運計劃。
2015-03-13 第四屆第二十次董事會決議事項
- 決議通過104年度營運計劃。
- 決議通過本公司民國103年度決算表冊案。
- 決議通過本公司民國103年度虧損撥補案。
- 決議通過在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範圍內,規劃投資活動之架構。
- 決議通過訂定暨修訂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作業。
- 決議通過民國104年股東常會日期、地點及會議事項案。
- 決議通過本公司增加對OBI Pharma USA, Inc.之投資額度。
- 決議通過員工執行認股權憑證換發普通股案。
- 決議通過103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承認案。
- 決議通過本公司民國103年度經理人年終奬金發放原則案。
- 決議通過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之政策案。
- 決議通過本公司擬依據市場薪資調查狀況調整本公司薪資結構表案。
- 決議通過訂定本公司民國104年度第1次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以及認股辦法案。
本公司深知,誠信、透明乃經營之重要核心價值。為追求永續發展之經營環境,本公司建立公司治理與風險控管機制,致力於實行符合道德倫理的企業誠信經營,並以誠信企業之聲譽為榮,要求每位同仁愛護公司名聲,以誠信核心價值為己任。本公司對於誠信經營之相關規範及執行情形,說明如下:
壹、誠信經營內部規範
一、 本公司之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或實質控制者,於從事商業行為之過程中,均不應為獲得或維持利益,而直接或間接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任何不正當利益,或做出其他違反誠信、不法或違背受託義務等不誠信行為,並應遵守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政治獻金法、貪污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上市上櫃相關規章或其他商業行為有關法令。
二、 為達成上開目標,本公司陸續於2014年3月訂定「誠信經營守則」,使本公司能具備良好商業運作架構,建立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及健全發展;同年月訂定「道德行為準則」,引導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行為符合道德標準,並使公司利害關係人更加瞭解公司道德標準;同年9月訂定「行為規範」,除於業已訂有之員工工作規則以外,復規範本公司所有董事、經理人、員工、約聘僱人員及其他替本公司或代表本公司執行勤務之夥伴,以廉潔、正直原則自律,並誠實對待客戶、投資人、同事、供應商及每一業務接觸對象;2015年3月再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為公平、誠實、守信、透明原則從事商業活動,及落實誠信經營政策,具體規範本公司人員於執行業務時應注意之事項。
三、 本公司隨時注意誠信經營相關規範之發展,並鼓勵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提出建議,據以檢討改進公司訂定之誠信經營政策及推動之措施,以提供公司誠信經營之落實成效。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已更新至第四次修訂,將來同會持續修訂上開規範,以求誠信經營概念之落實。
貳、誠信經營專責單位
為健全誠信經營之管理,本公司派由法務暨智財處擔任誠信經營事項之專責單位,隸屬於董事會,負責協助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之制定及監督執行,並推動誠信經營政策之宣導及教育訓練。該專職單位於109年3月13日向董事會報告其執行情形。
參、誠信經營政策要項
本於廉潔、透明及負責之經營理念,本公司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承諾,均將積極落實本公司誠信經營相關規範及下列誠信經營政策要項,並於內部管理及商業活動中確實執行:
一、誠信經營商業活動:
(一)應本於誠信經營原則,以公平與透明之方式進行商業活動。
(二)於商業往來之前,應考量代理商、供應商、客戶或其他商業往來交易對象之合法性及是否涉有不誠信行為,避免與涉有不誠信行為者進行交易。
(三)與代理商、供應商、客戶或其他商業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其應內容包含遵守誠信經營政策及交易相對人如涉有不誠信行為時,得隨時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條款。
二、禁止行賄及收賄:
於執行業務時,不得直接或間接向客戶、代理商、承包商、供應商、公職人員或其他利害關係人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任何形式之不正當利益。
三、禁止提供非法政治獻金:
對政黨或參與政治活動之組織或個人直接或間接提供捐獻,應符合政治獻金法及公司內部相關作業程序,不得藉以謀取商業利益或交易優勢。
四、禁止不當慈善捐贈或贊助:
對於慈善捐贈或贊助,應符合相關法令及內部作業程序,不得為變相行賄。
五、禁止不合理禮物、款待或其他不正當利益:
不得直接或間接提供或接受任何不合理禮物、款待或其他不正當利益,藉以建立商業關係或影響商業交易行為。
六、禁止侵害智慧財產權:
應遵守智慧財產相關法規、公司內部作業程序及契約規定;未經智慧財產權所有人同意,不得使用、洩漏、處分、燬損或有其他侵害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七、禁止從事不公平競爭之行為:
應依相關競爭法規從事營業活動,不得固定價格、操縱投標、限制產量與配額,或以分配顧客、供應商、營運區域或商業種類等方式,分享或分割市場。
八、防範產品或服務損害利害關係人:
於產品與服務之研發、採購、製造、提供或銷售過程,應遵循相關法規與國際準則,確保產品及服務之資訊透明性及安全性,制定且公開其消費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權益保護政策,並落實於營運活動,以防止產品或服務直接或間接損害消費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健康與安全。
九、業務執行之法令遵循:
於執行業務時,應遵守法令規定及防範方案。
十、利益迴避:
(一)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其他出席或列席董事會之利害關係人對董事會所列議案,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應於當次董事會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如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董事間亦應自律,不得不當相互支援。
(二)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與實質控制者不得藉其在公司擔任之職位或影響力,使其自身、配偶、父母、子女或任何他人獲得不正當利益。
肆、宣導與教育訓練
為傳達誠信之重要性並促進誠信經營文化,本公司透過公司內部網站、內部電子郵件、海報等多元方式,持續向人員宣達法令遵循觀念及誠信經營議題,並將相關政策文件公布於公司內部網站供人員隨時查閱,使人員充分瞭解公司誠信經營之決心。此外,本公司不定時安排人員進行各種相關教育訓練課程,以增強人員法律智識。
伍、定期評估及查核
本公司將誠信經營政策與員工績效考核及人力資源政策結合,設有獎懲制度。各單位定期檢視單位內之誠信經營事項履行情況,並以自評表作自我評估;此外,另由法務暨智財處擬訂之查核計畫,進行獨立查核,確認防範方案之遵循情形或任何異常狀況。法務暨智財處會將查核結果作成查核報告提報董事會,如查有違反,將依規定懲戒違犯相關人員,另將檢討防範方案之妥適性與有效性,同時促使各單位落實執行及督導,確保公司之誠信經營政策能獲貫徹。
陸、檢舉制度
本公司建立暢通之檢舉管道,鼓勵內部及外部人員檢舉任何不誠信行為。「誠信經營守則」、「道德行為準則」中明訂本公司應訂定具體檢舉制度;「行為規範」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中設立檢舉信箱,訂有檢舉程序及保護檢舉人措施,提供內部及外部人員檢舉通報任何違反道德倫理之不法情事及不當行為。相關說明如下:
一、本公司已於2020年2月訂定「檢舉案件處理辦法」。
二、本公司於本網頁及內部網站公告有檢舉信箱: compliance@obipharma.com
三、本公司指派法務暨智財處作為檢舉受理專責單位進行調查。若檢舉案件調查屬實,本公司將依情節輕重採取後續措施,並循可能法律途徑維護本公司權益;必要時將向主管機關報告或移送司法機關偵辦。檢舉受理專責單位會將檢舉情事、處理方式及後續檢討改善措施,向董事會報告。如屬重大違規情事或公司有受重大損害之虞時,檢舉受理專責單位將立即作成報告,以書面通知獨立董事。
四、本公司允許檢舉人匿名檢舉。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本公司對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保密,並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且設有對檢舉人之獎勵措施。
五、如發現本公司人員有任何違反誠信經營、道德倫理或不法之行為,請儘速通報至本公司上開檢舉信箱。
稽核室直屬於董事會,稽核主管除定期向獨立董事報告稽核業務外,並列席董事會報告。稽核工作在於協助董事會及經理部門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評量營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