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念慈鄭重聲明: 舊案早經美國司法調查 還其清白

針對媒體報導指稱,前中研院院長翁啟惠與浩鼎董事長張念慈有關浩鼎150萬股技術股及捐贈美國Scripp實驗室一事,台灣浩鼎生技(4174)董事長張念慈今天再度鄭重聲明:這些均為陳年舊案,所有內容不僅在這次檢調偵查浩鼎案時已充分而完整地向檢調說明,並提出具體有力事證,且美國司法部亦曾針對此已展開長達兩年的詳細調查,最後已還給翁啟惠和張念慈清白。

張念慈今天再針對有關浩鼎技術股和捐贈Scripps實驗室說明如下:

一、民國100 年9月30日及12月16日浩鼎董事會曾通過決議,擬發行150萬技術股給董事長張念慈,作為張取得「領導新藥開發研發技術」的對價;浩鼎在向經濟部提出發行新股公司變更登記申請後, 經濟部針對技術股對價是否涉及勞務的見解不同,並建議公司改以其它名義發行;當時張念慈以公司發展為念,認為變更過程費時,為不影響浩鼎辦理公開發行申請,要求董事會撤銷技術股發行,並宣布無償將該技術捐贈浩鼎,同時向經濟部撤回發行新股變更登記申請。故張念慈從未取得該技術股。
換言之,上述原擬發行技術股之事宜純屬浩鼎公司與張念慈個人之事,張念慈從未與前中研院院長翁啟惠針對該技術股有任何溝通、討論或協商,亦從未承諾將技術股給任何人。

二、至於捐贈美國Scripps實驗室30萬美元一事,係浩鼎的前母公司Optimer與與Scrips研究室原擬合作,當時由Optimer執行長Pedro出面洽談,雙方並簽訂實驗室合作意向書。此係兩個機構合作事宜,與張、翁個人交情和承諾無關。

上述兩事件均經美國司法部及證管會調查清楚,並分別於104年5月5日、104年11月18日以電子郵件通知該案美國承辦律師,調查結論指,查並無任何不法情事,皆已結案。浩鼎亦已於101年11月28日上傳申請興櫃公開說明書第7~8頁說明本事件經過。

張念慈指出,台灣檢調一再公然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將偵查內容公諸媒體,而台灣媒體對美國已偵結、台灣司法仍偵查中案件如此介入,實令人匪疑所思;他衷心期盼台灣司法能尊重並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