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訂定111年現金增資發行價格、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等事宜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增資基準日期:111/02/11
2.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否):否
3.主管機關申報生效日期:111/01/18
4.董事會決議追補發行日期:不適用
5.發行期限:不適用
6.發行股數:普通股30,000,000股
7.本次發行後,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之股數餘額:不適用
8.每股面額:10元
9.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00,000,000元
10.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05元 (補充公告)
11.員工認股股數:
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實際增資發行新股總數之15%,計4,500仟股由符合資格之員工認購。
12.原股東認購比率:
實際增資發行新股總數之75%,計22,500仟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暫訂每仟股認購112.90681794股,惟實際認股率以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數為準。
13.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
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實際增資發行新股總額之10%,計3,000仟股採公開申購之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4.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其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成整股認購。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以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5.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6.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支應新藥研發專案支出及充實營運資金
17.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1年2月26日
18.最後過戶日:111年2月21日
19.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年2月22日
20.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年2月26日
21.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1年3月4日至111年3月17日
(2)特定人認股繳納期間:111年3月18日至111年3月24日
22.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1年2月11日 (補充公告)
23.委託代收款項機構:第一銀行新湖分行 (補充公告)
24.委託存儲款項機構:玉山銀行南港分行 (補充公告)
25.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1月18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7838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