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新聞稿報導

  1. 事實發生日:106/01/09
  2. 公司名稱: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 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不適用
  4. 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 傳播媒體名稱: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新聞稿
  6. 報導內容: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106/01/09新聞稿報導「張念慈(董事長)、許友恭(前副董事長)、黃秀美(總經理)、游丞德(研發長)、廖宗志(商務醫學處長)等五人違反證券交易法以及張念慈(董事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遭士林地檢署起訴。
  7. 發生緣由: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新聞稿報導。
  8. 因應措施:本公司堅信經營團隊之清白,當事人均已委請律師進行處理。
  9. 其他應敘明事項:目前本公司營運及研發活動一切正常,對財務業務並無影響。另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能一定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