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壹週刊797號報導

1.事實發生日:105/08/31
2.公司名稱: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壹週刊797號
6.報導內容:壹週刊797號第10-12頁「數據不佳」及「重大訊息」相關報導。
7.發生緣由:壹週刊797號第10-12頁報導指出,「…在於去年八月二十八日,浩鼎曾召開專家會議,
合計邀請五位在醫學上具有重量級人士參加…會中討論重點在於因應抗癌新藥OB-822臨床試驗不
如預期的結果,並決定提早解盲。」以及「…實驗最終收案人數為三百四十九人,癌症復發人數
達兩百二十九人,佔收案人數約六成五…檢調研判浩鼎高層當時已猜到解盲失敗,所以重大訊息
起始點應該是此次會議確立,不是今年二月二十一日解盲數據判讀出爐那一天。」
8.因應措施:本公司澄清如下,OBI-822臨床二/三期計畫自2010年10月啟動,原計三年完成,且設定
解盲條件為復發人數達289人;但迄去年 8月試驗已執行五年餘,復發人數遠不及此,而非報導所
稱的「229人明顯比預期還要高」;召開專家會議就是為了諮詢解盲時機是否成熟。浩鼎經營團隊
及與會專家從未認為,復發人數未及解盲條件,就表示解盲可能失敗;即便解盲後迄今, 浩鼎仍
認為OBI-822試驗結果饒具科學及臨床意義,因而會議結論增加「最後一名收治個案滿一年」的解
盲條件,浩鼎才據此積極準備解盲。
至於數據判讀由獨立判讀中心(central read)改為個別醫師報告(local read),這在國外或FDA均
有前例可循,亦有專家說明在前,不知報導自行臆測、解讀所為何來。
當時與會的國內外專家均相關領域一時之選,全係基於對國內生技發展的關切而出席,與浩鼎並
無利害關係,討論重點和會議紀錄全交給檢調,該報導陳述無一事實。
9.其他應敘明事項:單一臨床試驗結果,並不足以充分反映未來新藥開發上市之成敗,投資人應審慎
判斷謹慎投資。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能一定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