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上報等媒體報導

  1. 事實發生日:107/11/23
  2. 公司名稱: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圓祥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
  4. 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67%
  5. 傳播媒體名稱:107/11/22上報等媒體報導
  6. 報導內容:喜康生技涉在美商業間諜案,美媒:配方機密也流向浩鼎…..除喜康外,還有4家獲得基因泰克的商業配方,其中包含2家台灣生技公司浩鼎(OBI Pharma Inc.)與圓祥(AP Biosciences Inc.)…..。
  7. 發生緣由:澄清媒體報導
  8. 因應措施:
    (1)台灣浩鼎與圓祥在此基因泰克對喜康提起訴訟案中並非列為報告,亦與該訴訟主旨/生物相似藥之專利或營業秘密無關。
    (2)台灣浩鼎在此案被提及,導因於與基因泰克(Genentech)前員工(該案被告之一)曾有過顧問約,當時該員工離開基因泰克已18年,且該合約也未履行。
    (3)圓祥在此案被提及,導因於104-105年間曾洽請基因泰克員工(該案被告之一)引介,探詢是否有與基因泰克之潛在合作機會。
    (4)台灣浩鼎與圓祥均為新藥研發公司,並無開發生物相似藥;且向來以尊重及保護智慧財產為核心價值,不僅專注自家產品專利及智財權之維護,亦同等尊重他人之智財權。
    (5)台灣浩鼎與圓祥均已通知美國基因泰克公司之委任律師,表明將依其請求,在未來基因泰克提起之訴訟程序及調查中全力配合。
  9. 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