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對「壹週刊」刑事告訴之說明

  1. 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2. 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3. 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6年度偵字第5025號、第5026號
  4. 事實發生日:106/04/17
  5. 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1)針對壹週刊持續且惡意之不實報導,本公司業於105年4月7日及9月8日針對相關人員提出刑事告訴,以維護公司法律權益。
    (2)本公司今日收受士林地檢署針對本案所做之不起訴處分書。
  6. 處理過程:本公司與委任律師研議後,將採取後續必要之法律行動。
  7. 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8. 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 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營運及財務狀況一切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