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訂本公司108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部分條文

  1. 事實發生日:108/09/06
  2. 原公告申報日期:108/06/20
  3.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民國108年6月20日董事會通過並公告「108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原通過並公告之第七條條文節錄如下:
    第七條、認股價格之調整
    (二) 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時,其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若有超過百分之一點五者,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4.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因應主管機關要求,修正「108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2)辦法修正後內容如下:
    第七條、認股價格之調整
    (二) 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時,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5.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